各有关部门、所属企业:
根据《武汉大学 2024 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方案》,学校决定对全校各二级单位2024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学校要求,挂靠在二级单位下的院、所、中心、公司等三级及以下单位的检查考核工作,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请公司各有关部门,所属全资、控股企业按此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一、检查考核对象
资产公司有关部门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
二、检查内容
对以下 10 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健全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和湖北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情况;二是《关于 2024年度湖北省直各部门(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校安委办关于开展 2024 年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落实情况;三是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情况;四是落实安全检查、安全操作规程、防范措施、隐患整改及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五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情况;六是矛盾纠纷排查等维护稳定工作和信息网络安全情况;七是落实生产安全及交通安全制度情况;八是单位内部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及人员违法犯罪情况;九是群防群治的组织工作与合作关系人员管理情况;十是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三、相关要求
请资产公司各有关部门,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于2024年10月14-18日进行自查自评,于2024年10月18日16:00前将本单位《2024年综治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计划》(需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档)报送至资产公司行政部,联系人朱金洪:68778262,电子邮箱:307803722@qq.com。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