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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出租或转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雷霆行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6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

2024年3月11日,黄冈市蕲春县湖北海燕锌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400 m2 ,火灾期间多次发生化学物品爆炸,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纯属侥幸( 3人轻伤 )。经初步调查,非法生产组织者租用湖北海燕锌业公司部分车间仓库,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办理任何审批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危化品导致火灾事故。

为深刻汲取教训,防止发生类似安全事故,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出租或转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雷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雷霆之速开展清仓见底行动

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要迅速行动,对本单位出租、转租建筑场所进行清查统计,全面掌握出租面积、承租用途、入驻员工数、承租单位主要风险点等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送附表,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坚决杜绝“租而不管”“一租了之”等不负责任行为,坚决纠正承租方擅自改变建筑场所用途、隐匿非法生产存储危险物品等问题。

二、以雷霆之力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公司及各所属企业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出租或转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并组成检查小组,由领导班子带队,相关安全负责人协同对出租或转租场所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实施清单式整治、闭环式管理、销号式解决,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排查重点:紧盯消防安全,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搭建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内部违规停放、充电。紧盯危化品安全,严禁以挂靠、租赁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三、以雷霆之举开展规范提升行动

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要规范出租方和承租方管理,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对出租或转租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不得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企业(个人)。承租方不得隐瞒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场所使用性质和功能。

此次“雷霆行动” 从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公司及所属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坚决消除出租或转租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省教育厅、学校、资产公司各级将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压紧压实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不全面、搞形式主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4月28日前,公司各部门、所属企业将此次“雷霆行动”开展情况及附表报送至资产公司行政部,盖章件存档备查。联系人朱金洪:15071471868,电子邮箱:307803722@qq.com。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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