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现对我校“肝细胞生长调节因子酪氨酸激酶底物在预防和/或治疗EV71感染中的应用”等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76]号
成果名称 |
肝细胞生长调节因子酪氨酸激酶底物在预防和/或治疗EV71感染中的应用 |
成果类型 |
发明专利 |
知识产权号 |
201510295052.0 |
转化方式 |
转让 |
合同签署日 |
2022年9月26日 |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
2022420621000932 |
合同收入额 |
35000元 |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
1期 |
实际到账额 |
35000元 |
到账2022年10月14日 |
属于第几期 |
第 1期 |
直接成本 (元) |
专家咨询费(元) |
|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
|
评估费(元) |
0(挂牌) |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
7105 |
其他(须具体载明) |
105(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
净收益(元) |
27790.00 |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
19453.00 |
受让单位 |
浙江安维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完成人 |
邬开朗 |
工号:00005109 |
联系电话 |
18971054971 |
所在二级单位 |
生命科学学院 |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内部百分比 |
奖励金额/元 |
邬开朗 |
42010619630826XXXX |
100% |
19453.00 |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
2022年12月 |
公示媒体 |
武汉大学资产公司网站 |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
公示日期 |
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27日 |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8336 |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77]号
成果名称 |
见附件 |
成果类型 |
发明专利 |
知识产权号 |
见附件 |
转化方式 |
转让 |
合同签署日 |
2022年9月26日 |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
2022420621000932 |
合同收入额 |
82000元 |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
1期 |
实际到账额 |
82000元 |
到账2022年10月14日 |
属于第几期 |
第 1期 |
直接成本(元) |
专家咨询费(元) |
|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
|
评估费(元) |
0(挂牌) |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
9200 |
其他(须具体载明) |
246(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
净收益(元) |
72554.00 |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
50787.80 |
受让单位 |
浙江安维珞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完成人 |
刘映乐 |
工号:00007952 |
联系电话 |
13908627838 |
所在二级单位 |
生命科学学院 |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内部百分比 |
奖励金额/元 |
刘映乐 |
42010219770418XXXX |
100% |
50787.80 |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
2022年12月 |
公示媒体 |
武汉大学资产公司网站 |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
公示日期 |
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27日 |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8336 |
转化科技成果信息附表
成果名称1 |
一种TaqMan探针荧光定量PCR检测巴通体的方法与应用 |
成果类型 |
发明专利 |
知识产权号 |
202011283235.8 |
成果名称2 |
一种TaqMan探针荧光定量PCR检测软疣病毒的方法及应用 |
成果类型 |
发明专利 |
知识产权号 |
202011283234.3 |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78]号
成果名称 |
见附件 |
成果类型 |
发明专利 |
知识产权号 |
见附件 |
转化方式 |
转让 |
合同签署日 |
2022年11月4日 |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
2022420621001009 |
合同收入额 |
60000元 |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
1期 |
实际到账额 |
60000元 |
到账2022年11月14日 |
属于第几期 |
第 1期 |
直接成本(元) |
专家咨询费(元) |
|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
|
评估费(元) |
0(挂牌) |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
11935 |
其他(须具体载明) |
180(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
净收益(元) |
47885.00 |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
33519.50 |
受让单位 |
武汉市萃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完成人 |
张涛 |
工号:00201554 |
联系电话 |
18971637289 |
所在二级单位 |
测绘学院 |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内部百分比 |
奖励金额/元 |
张涛 |
65240219720725XXXX |
100% |
33519.50 |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
2022年12月 |
公示媒体 |
武汉大学资产公司网站 |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
公示日期 |
2022年12月08日--2022年12月27日 |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8336 |
转化科技成果信息附表
成果名称1 |
基于频谱分析的入侵目标检测定位方法及系统 |
成果类型 |
发明专利 |
知识产权号 |
201710401739.7 |
成果名称2 |
一种非分时端口复用方法及装置 |
成果类型 |
发明专利 |
知识产权号 |
2015102193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