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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8 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现对我校“半离散最优传输下的光学自由曲面构造方法及系统”等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许可、转让)现金奖励公示表

公示号:WHU现金奖励公示{6}

成果名称

半离散最优传输下的光学自由曲面构造方法及系统

成果类型

发明专利

知识产权号

202110239892.0

转化方式

普通许可

合同签署日

2022年11月21日

武汉大学登记站/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2022420121001140

合同收入额

100000元

合同约定分几期到账

1期

实际到账额

100000元

到账2023年01月13日

属于第几期

第1期

直接成本

(元)

专家咨询费(元)

单位(开发票)缴税(元)

评估费(元)

1000

学校交纳的知识产权费

4600

其他(须具体载明)

300(代办技术合同免税)

净收益(元)

94100.00

奖励研发团队金额(元)

65870.00

受让单位

凯睿星通信信息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完成人

苏科华

工号:00009417

联系电话

13517299596

所在二级单位

计算机学院

团队成员贡献与奖励比例

姓 名

身份证号

内部百分比

奖励金额/元

苏科华

42242219790920XXXX

50%

32935.00

陶 滢

21132519741115XXXX

25%

16467.50

辛 宁

37068219821217XXXX

25%

16467.50

本次奖励拟发放时间安排

2023年02月

公示媒体

武汉大学资产公司网站

计算机学院网站(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

2023年02月08日--2023年02月27日

公示后的决定意见

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此公示即成为公示后决定意见。

备注说明:(1)受让单位非一次性向我校提供款项的,非税收类直接成本和首次税收成本(开发票纳税),在第一次到账时作为直接成本扣除;对研发团队的奖励,按实际到款期数按期进行公示。

(2)无论获奖成员个人要求一年或分年取得奖励,均按上述公示形成的成员获奖比例对应的金额执行奖励并依法纳税。

(3)公示受理机构: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8336

  • 联系电话:027-68778353,68778262         电子邮箱:00008606@whu.edu.cn

  •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7号    邮政编码: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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